《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
为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规范和加强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有效性的管理,环境保护部于 2013年3月发布《关于开展 201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154 号)文件,下达了《水污染源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356—2007)规范修订任务,项目统一编号为 2013—33。
本标准制修订任务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协作单位为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1.2 工作过程
1.2.1 成立标准编制组
2013年4月,该项目任务下达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召集合作单位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相关人员,成立了标准制修订小组,完成了项目任务书和合同的填报签订,编制组初步拟定了标准编制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讨论了在标准制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标准编制计划与任务分工。
1.2.2 编写标准草案和开题报告
2013年 5~10月,编制组查询和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分析了现有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经过初步的研讨,确定了标准制订的原则和技术路线,形成了本标准的开题论证报告和标准初稿草案。
2013年11月21日,编制组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标准草案制修订内容专家研讨会,研讨标准草案中的制修订内容,专家们对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制修订建议。
1.2.3 开题论证,确定标准制修订的技术路线
2014年2月26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处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 356—2007)标准制修订开题会。来自环境保护部各相关司局(科技司、监测司、环监局)代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专家,以及 11 家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生产厂商代表参加会议。
论证委员会听取了标准主编单位所做的标准开题论证报告和标准初稿内容介绍,经质询、讨论,形成以下论证意见:
一、该标准的修订对进一步完善、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数据有效性判别具有重要意义;
二、标准编制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内容较为翔实完整,格式较规范;
三、本标准修订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及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四、论证委员会一致通过该标准的开题,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如下:
1. 将标准名称改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2. 进一步明确与 HJ/T 353、HJ/T 354、HJ/T 355 三个标准内容的划分和衔接。
3. 依据专家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标准草案。
1.2.4 编写征求意见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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