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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904-2007 进出口皮革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信息详细

SN/T 1904-2007 进出口皮革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皮革中甲醛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皮革及其制品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3 试剂

      除另有规定外,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煮沸10 min后冷却的超纯水。

3.1 甲醛溶液,36%~38%。

3.2 0.05 mol/L碘(1/2 I2)溶液:称取6.36 g纯碘和20 g碘化钾,先溶于少量水,然后再稀释至1000 mL。

3.3 1mol/L氢氧化钠溶液。

3.4 1mol/L硫酸溶液(1/2 H2SO4)

3.5 0.1000mol/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按GB/T 601配制。

3.6 1%淀粉溶液:1g淀粉溶于100ml水中,用时现配。

3.7 甲醛标准储备液的配制与标定:
      
吸取5 ml、甲醛溶液(3. 1)于装有约100mL水的1000 ml、容量瓶中,以水定容至刻度,摇匀。此溶液为甲醛标准储备液,浓度约2 mg/mL,置冰箱内冷藏((2℃-8℃)可保持稳定3个月。

准确吸取甲醛储备液10. 0 ml、于250 mL碘量瓶中,加人50.0 mL碘溶液(3.2),15mL氢氧化钠溶液(3.3),混匀,室温放置15 min士1min。然后边旋摇边加入20 mL硫酸溶液(3.4),混匀,再放置15 min。以硫代硫酸钠溶液(3. 5)进行滴定,滴至溶液呈淡黄色时,加1 mL淀粉溶液(3. 6),继续滴定至蓝色刚好褪去,记下用量(V1),

      同时,以10.0 mL水代替甲醛储备液同法进行空白试验,记下硫代硫酸钠溶液用量(V0), 甲醛标准储备液的浓度(mg/mL),按式(1)计算:

 

      式中:

      CFA―甲醛标准储备液浓度,单位为毫克每毫升(mg/mL);

V0―空白溶液硫代硫酸钠消耗量;

V1―样品溶液硫代硫酸钠消耗量;

c1―硫代硫酸钠溶液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MFA―甲醛的摩尔质量,单位为30.08克每摩尔(30.08g/m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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