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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信息详细

农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适用于农药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规模:

1. 化学合成农药新增主要生产设施或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

2. 生物发酵工艺发酵罐规格增大或数量增加,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建设地点:

3. 项目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 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

生产工艺:

4. 主要生产工艺(反应合成、相间分离、发酵、浓缩提纯等工序)、主要原辅材料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环境保护措施:

5. 废气、废水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除外)。

6. 排气筒高度明显降低。

7. 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或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

8.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弱化或降低。

9. 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由外委改为自行处置或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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