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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340-2007 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

信息详细

HJ/T 340-2007 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 (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造纸工业 (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制浆造纸行业,即本色硫酸盐化学木浆的生产和漂白硫酸盐化学木浆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当下列标准被修订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7488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 T 1595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GB/ T 18916.5 取水定额 5部分:造纸产品

      QB 1022 制浆造纸企业综合能耗计算细则

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碱回收率

指经碱回收系统所回收的碱量 (不包括由于补充芒硝还原所得的碱和补充的新鲜碱)占本期蒸煮所用总碱量 (包括外来补充的新鲜碱)的百分比。

3.3 AOX

      指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3.4 绝干纤维原料

      指含水率为零的麦草或木材。

3.5 风干浆

      指含水率为10%的纸浆。

3.6 取水量

      从各种水源取得的水量,用于供给企业用水的源水水量。

各种水源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从市场购得的蒸汽等水的产品。但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和苦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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