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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 3015-2003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

SH 3015-2003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的要求:本规范界定了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的术语;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工程给水排水系统设计,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

生产给水(新鲜水)process water

由水源或净水厂供给的,直接用于生产过程的水。

2.2

回用水reuse water

用过后再次回收使用的水。

2.3

串联使用series use

一个系统用完后,直接接入后一系统使用。

2.4

清净废水non-polluted wastewater

未受污染或受较轻污染以及水温稍有升高,不经处理即符合排放标准的废水。

2. 5

生产污水polluted industrial wastewater

被生产过程污染的工业排水。

2. 6

生活排水domestic sewage

生活污水与生活废水的总称。

2.7

工广设计能力plant capacity

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物料平衡所确定的工厂年处理或年生产能力。

2.8

设计最高日用水量design water consumption of maximum daily

全年中最大一天的用水量。

2. 9

设计最高时用水量design water consumption of maximum hourly 最高日用水量中最大一小时的用水量(即设计小时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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