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返回 标准法规

HJ 865-2017 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

  HJ865-2017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恶臭嗅觉实验室的选址、布局以及内部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恶臭嗅觉实验室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675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JGJ91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恶臭odor
  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感觉及损害生活环境的异味气体。
  3.2恶臭嗅觉实验室olfactorylaboratory
  采用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嗅觉仪测定法、恶臭强度测定法及其他方法进行恶臭嗅觉测定的实验室,主要用于采样器材准备、样品配制、嗅辨测定和嗅觉恢复等。
  3.3臭气浓度odorconcentration
  用无臭空气对臭气样品连续稀释至嗅辨员阂值时的稀释倍数。
  3.4传递窗deliverywindow
  恶臭嗅觉测定中用于传递样品的窗口。
  3.5嗅觉仪olfactometer
  进行恶臭嗅觉测定时,用无臭空气以规定的比率稀释臭气样品,并传递给嗅辨员的仪器。
  3.6嗅辨台snifftable
  嗅辨员进行恶臭嗅觉测定的工作台。
  3.7嗅辨位sniffposition
  通过不透明隔板在嗅辨台上分隔成的独立嗅辨空间。
  4新建实验室的选址
  4.1恶臭嗅觉实验室应远离异味污染源及噪声源,如与其他实验室相邻,应有效隔离,并设置独立的进出通道。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
  下载地址:《HJ865-2017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
电话: 076982652668
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