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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悬浮物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水、地下水,也适用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悬浮物测定。
  2定义
  水质中的悬浮物是指水样通过孔径为0.45μm的滤膜,截留在滤膜上并于103-1osx烘干至恒重的固体物质。
  3试剂
  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4.仪器
  4.1常用实验室仪器和以下仪器。
  4.2全玻璃微孔滤膜过滤器。
  4.3CN-CA滤膜、孔径0.45m直径60mm。
  4.4吸滤瓶、真空泵。
  4. 5无齿扁咀镊子。
  5采样及样品贮存
  5.1采样
  所用聚乙烯瓶或硬质玻璃瓶要用洗涤剂洗净。再依次用自来水和蒸馏水冲洗T净。在采样之前,再用即将采集的水样清洗兰次。然后,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水样500-1000mL,盖严瓶塞。
  注:漂浮或浸没的不均匀固体物质不属于悬浮物质,应从水样中除去。
  样品贮存
  采集的水样应尽快分析测定。如需放置,应贮存在4'C冷藏箱中,但最长不得超过七天。
  注:不能加入任何保护剂,以防破坏物质在固、液间的分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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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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