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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04-2009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臭氧的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臭氧的测定。相对封闭环境(例如:室内、车内等)空气中臭氧的测定也可参照本标准。
  当采样体积为30L时,本标准测定空气中臭氧的检出限为0.010mg/m3,测定下限为0.040mg/m3。当采样体积为30L时,吸收液浓度为2.5μg/L或5.0μg/L时,测定上限分别为0.50mg/m3或1.00mg/m3。当空气中臭氧浓度超过该上限浓度时,可适当减少采样体积。
  2方法原理
  空气中的臭氧在磷酸盐缓冲剂存在下,与吸收液中蓝色的靛蓝二磺酸钠等摩尔反应,褪色生成靛红二磺酸钠,在610nm处测量吸光度。
  如需免费下载标准、查看标准全部内容,请访问官网:http://www.gd-sct.com/
  《HJ 504-2009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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