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的氮氧化物测定。
1.2当采样体积为1L时,本方法的定性检出浓度为0.7mg/m3,定量测定的浓度范围为2.4-208mg/rn3。更高浓度的样品,可以用稀释的方法进行测定。
1.3在臭氧浓度大于氮氧化物浓度5倍,二氧化硫浓度大于氮氧化物浓度100倍条件下,对氮氧化物测定有干扰。
2方法原理
氮氧化物(NOx)包括一氧化氮(NO)及二氧化氮(NO2)等。在采样时,气体中的一氧化氮等低价氧化物首先被三氧化铬氧化成二氧化氮,二氧化氮被吸收液吸收后,生成亚硝酸和硝酸,其中亚硝酸与对氨基苯磺酸起重氮化反应,再与盐酸萘乙二胺偶合,呈玫瑰红色,根据颜色深浅,用分光光度法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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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43-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