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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750.13-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放射性指标

  1总α放射性
  1.1低本底总α检测法
  1.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种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放射性核素的总。放射性体积活度的方法。
  本法适用于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α放射性核素(不包括在本法规定条件下属于挥发性核素)的总α放射性体积活度。
  如果生活饮用水中含有220Ra,从固休残渣灼烧到样品源测量完毕期间产生的。放射性子体-222Rn对测定结果有干扰。通过缩短灼烧后固体残渣及制成样品源的放置时间可以减少干扰;通过定期测量固体残渣α放射性活度随放置时间增长而增长的情况可以扣除这一干扰。
  经过扩展、本法也可用于测定含盐水和矿化水的总α放射性体积活度,但灵敏度有所下降。
  本法的探测限取决于水样所含无机盐量、计数测量系统的计数效率、本底计数率、计数时间等多种因素。在典型条件下,本法的探测限为1.6×10-3Bq/L.
  1.1.2原理
  将水样酸化、蒸发浓缩转化为硫酸盐于350℃灼烧。残渣转移至样品盘中制成样品源,在低本底α、β测量系统的α道测量α计数。
  对于生活饮用水中总α放射性体积活度的检测,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第一,用电镀源测定测量系统的仪器计数效率,再用实验测定有效厚度的厚样法:第二,通过待测样品源与含有已知量标准物质的标准源在相同条件下制样测量的比较测量法;第三,用已知质量活度的标准物质粉末制备成一系列不同质量厚度的标准源、测量给出标准源的计数效率与标准源质量厚度的关系、绘制。计数效率曲线的标准曲线法。检测单位根据自身条件,任选其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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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5750.13-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放射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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